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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引渡(引渡条件)

引渡和遣返有什么区别

引渡是依据的两国间的引渡条约,是国际法上的概念。遣返则是发生于没有签订引渡条约的两个国家之间,针对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或者在本国内违法犯罪的的对方国家公民,依据的是本国的国内法。

引渡是国家的**行为。根据**不可分割原理,一国的**必须由国家统一行使,任何国家的公民、内部行政单位或地方政府均无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也无权安排两国之间的引渡事宜。因此,引渡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包括提出请求的国家和被请求的国家。根据国际法,各**国家有权驱逐外国人,但没有必须对罪犯引渡的法律义务。

现代国际最通行尺喊的办法是当事国双方订立双边或多边条约,为履行条约的义务而给予引渡,也有一些国家按照国内法有关规定陵瞎野,根据具体案情,以互惠为条件,或出于礼让和神薯友好的考虑,把罪犯引渡给他国。

他可以是请求引渡国的国民,也可以是被请求引渡国的国民,或第三国的国民。著名国际法学家奥本海认为:“引渡的客体可以是任何人,无论他是一个追诉的国家的国民,还是一个被请求引渡的国家的国民,或是一个第三国的国民。

什么是引渡引渡的实质是什么

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

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

在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引渡的法律依据应为含引渡条款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以及相关国内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的颁布施行,为中国国内有关机关处理中外之间的引渡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产生背景:

引渡源于古埃及王国。公元前1314世纪,西亚强国赫梯和古埃及王国连年征战,彼此都削弱了,而西亚的亚述则逐步强盛起来。赫梯国担心腹背受敌,便向埃及法老求和修好。埃及法老拉姆西斯二世接受了赫梯王哈图里三世的议和条约,双方缔结了一哗答谈份友好协定。这份刻在银板上的条约其中有一款:如有人逃出埃及而进入赫梯国家,赫梯国王不准其在他的国家逗留,乱碰而应送回拉姆西斯的国家。同时强调逃亡的埃及人的财产、妻室、儿女、奴仆也应随本人送回埃及。古希腊时期,马其顿王国曾召开科林斯大会。要求所有参加会议的国家保证不许隐匿反马其顿的罪犯,违者将兵戎相见。公元5世纪,中国北部的匈奴族西迁至欧洲。

433年,匈奴王阿提拉致函东举悉罗马帝国皇帝,索取本族叛逃者。提奥多西二世虽否认了有匈奴罪犯逃至本国的事实,但同意签订引渡罪犯的条约,并按双方祖先的习俗宣誓恪守条约,这份由拉丁文拟定的文书,可算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有关引渡罪犯的专约。

引渡是什么意思

您好,引渡是一项重要的国际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的公布施行,必将促进我国在惩罚犯罪方面的国际合作,从而保障引渡的正常进行。

二、引渡追溯

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但至18世纪末叶以前,引渡的对象主要是叛乱者、逃兵和异教徒,并且是否引渡完全由君主自由决定。当时的引渡只不过是各国统治者维护专制统治和进行政治交易的一种工具而已。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以及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等刑法原则的确立,引渡的对象、程序和性质才发生了根本变化。1833年10月1日,比利时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引渡法即《引渡法大纲》,英国也于1870年颁布引渡饥喊法,明确规定了严格的引渡程序,标志着现代引渡制度的诞生。

请求引渡的主体,即有权请求引渡的国家,有以下三类:

1、罪犯国籍所属的国家。根据是属人优越权。

2、犯罪行为发生地国家。根据是属地优越权。

3、受害国家。根据是保护性管辖。如果有几个国家为同一罪行同时请求引渡,被请求国如何处理?一般规则是:犯罪行为发生地国家有优先权;如果数罪则根据被请国法律罪刑最重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国优先;如同样严重则根据请求的先后决定。

五、引渡的客体

引渡的客体是指被他国指控为犯罪的人。可以是请求引渡国家的国民,或被请求国家的国民或第三国的国民或无国籍人。其中被请求引渡国家的国民,除英、美极少数国家外绝大多数国家都拒绝引渡。英美之所以不拒绝,是因其固执刑法属地性观点和不处罚本国人在外国的犯罪行为原则。另一个问题是,如果引渡对象是第三国的人,请求国和被请求国有无通知第三国的义务?对此理论上有分歧,实践中无规定。一般倾向是,请求国根据属地优越权,无通知义务;而被请求国根据第三国的属人优越权尤其是保侨权利,应予通知,但也不是义务。

什么是引渡(引渡条件)(图1)

六、引渡的条件和程序

可以作为引渡条件的犯罪,必须是请求国和被请求国双方的法律都认为是犯罪并必须至少应判处一定徒刑的行为,即所谓的“同一原则”,也叫双重犯罪原则,或至少是引渡条约上所指定的犯罪。一般是普通刑事犯罪和战争罪、劫机罪等。而轻微的犯法事件,如违警罪不构成引渡条件。另外,有的引渡条约还专门规定有不准引渡的理由,如被请求缔约国的公民,在被请求缔约国犯了罪的,根据被请求缔约国的法律,由于时效等原因不能判刑的,或被请求缔约国已对引渡闭春罪犯的犯罪作出判决或决定不起诉的。同时,引渡条约一般还规定不引渡政治犯,宗教犯罪和违反军法的犯罪轿肢耐如逃兵一般也不引渡。引渡罪犯的请求一般通过外交途径办理。请求一般通过引渡请求书提出,请求书由外交代表或领事代表或国家政府转达通知,并附送犯罪的证明材料。在被请求通知决定移交罪犯的时间和地点之后一定期限内,请求国必须接收,地点一般在边界适当处。接收之后即完成了引渡程序。请求引渡国只能就提出请求和准许引渡的罪名进行审判或执行判决,即所谓“专一原则”。否则被请求国有权提出**。请求引渡国不经被请求国同意,一般不得将罪犯再引渡到第三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八条

当外国向我国提出引渡请求时,如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纯属军事犯罪的,应当拒绝引渡。

什么叫做引渡条约

引渡条约指的是各个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

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比如赖昌星目前身在加拿大境内,但被我国指控有犯罪行为,我国向加拿大请求将其移交于我国进行审判。加拿大应请求移交的行为就是引渡。

扩展资料:

引渡的历史可以追溯圆兄到古代,但至18世纪末叶以前,引渡的对象主要是叛乱者、逃兵和异教徒,并且是否引渡完全由君主自由决定。

当时的引渡只不过是各国统治者维护专制统治和进行政治交易的一种工具而已。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以及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等刑法原则的确昌颂立,引渡的对象、程序和性质才发生了根本变化。

1833年10月1日,比利时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引渡法即《引渡法大纲》,英国也于1870年颁布引渡法,明确规定了严格的引渡程序,标志着现代引渡制度的诞生。

请求引渡的主体

请求引渡的主体,即有权请求引渡的国家,有以下三类:

1、罪犯国籍所属的国家。根据是属人优越权。

2、犯罪行为发生地国家。根据是属地优越权。

3、受害国家。

根据是保护性管辖。如果有几个国家为同一罪行同时请求引渡,被请求国如何处耐腔郑理?一般规则是:犯罪行为发生地国家有优先权。

如果数罪则根据被请国法律罪刑最重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国优先;如同样严重则根据请求的先后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引渡条约

好了,关于什么是引渡和引渡条件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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