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人社网官网)
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和电话是什么
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11楼
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31912257
其他咨询方法:12333,12333热线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直接服务于全体市民的一条服务方式。从2004年9月1日开通以来,每年受理40多万件市民的咨询投诉,均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受到市民广泛的欢迎和各级领导的肯定。
1、人工坐席服务
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时,咨询员直接解答市民的电话咨询的问题,遇到疑难问题转专家解答,并可根据需要连线业务部门进行三方通话。
2、自助语音服务
市民每天24小时拨通“12333”选择“1”后,通过语音提示做相应的选择,就可以获取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和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
3、自助传真
市民每天24小时拨通"12333"选择"2"后,按语音提示选择需要的文件,将文件目录内文件序列号码输入确认以后就可以收到此文件碰袭卜。
4、语音留言
咨询者每天24小时可拨通"12333"选择"3"选择语音留言,将想要了解的内容留言(并记下ID号码)。12333咨询员将根据留言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
扩展资料:
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及各处职责
1、劳动监察处办公电话:22899235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我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劳动者**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统筹协调落实国家关于家庭服务业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政策、规划及标准。
2、工伤保险处。办公电话:22522810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拟订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拟订工伤保险基金收缴、调节、管理以及待遇项目、结付标准有关政策,拟订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拟订劳动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组织开展工伤认定工作并指导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监督经办机构与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及相关工伤待遇政策的拟订。组织实施全市工伤预防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3、调解仲裁管理处。办公电话笑穗:22894660
拟订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政策、规划、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禅卜工作。负责全市专、**仲裁员考核、聘用和仲裁员资格登记、审验、发证的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和平区人民政府-政府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333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工作时间
9:00—11:30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相应书面答复:
1.所申请***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尘迹***息派辩并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灶宽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9.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第三方同意公开的,予以公开,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本机关依照《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不予公开。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本机关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受理依申请公开所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沈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号码
沈阳市社保局的咨询电话号码是12333。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时,咨询员直接解答市民的电话咨询的问题,遇到疑难问题转专家解答,并可根据需要连线业务部门进行三方通话。
市民每天24小时拨通“12333”选择“1”后,通过语音提示做相应的选择,就可以获取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和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
市民每天24小时拨通"12333"选择"2"后,按语音提示选择需要的文件,将文件目录内文件序列号码输入确认以后就可以收到此文件。
咨询者每天24小时可拨通"12333"选择"3"选择语音留言,将想要了解的内容留言(并记下ID号码)。12333咨询员将根据留言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
12333发展历史:
2003年,原劳动保障歼李芦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之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扰绝务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84号)、《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劳社信息函[2004]13号),对各级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氏带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09]35号),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沈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
沈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有关要求,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液兆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
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橡信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和离退休政策。代市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组织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拟订表彰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表彰奖励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和审议全市农民工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推动全市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落实国家关于家庭服务业工作重大决策闹如租和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和监督落实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制度。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
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九)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二)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三)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十四)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形势稳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治欠保支工作、保障农民工权益。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需要、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等职责。
(十七)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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