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会计准则对比(新旧收入准则对比表格)
新旧会计准则差别大吗分别是哪些科目发生变化了呢
新旧会计准则以下科目发生变化
*短期投资已经改成"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内容也发生了如下变化: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收到的属于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成本)。
(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成本),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各项减值准备,跌价准备的对应科目不再是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了,而是统一用一个科目"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科目。
四、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棚樱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取消,换成"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基吵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搏和侍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应交所得税
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1.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应交个人所得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取消,换成"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应用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二)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结余。
*取消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新增加"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一级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价值。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投资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进行明细核算。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取得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溢折价),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购入的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溢折价)。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等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内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合同支付的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或本科目(应计利息)。
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折价摊销额,借记本科目(溢折价),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溢价摊销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在重分类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等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二)在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收到的属于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成本)。
(三)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同时,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累计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四)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在重分类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固定资产要单独核算累计折旧一样,新制度对无形资产新增加了一个一级科目"累计摊销"
"累计摊销"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
*无形资产核算新增加"研发支出"一级科目,
"研发支出"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三、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比照上述(一)规定进行处理。
(三)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期末,企业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由于新的会计制度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观念,新增加了一个一级科目也是新利润表上的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这是个小变化,就是"物资采购"又改名了,恢复原来的"材料采购"名称了,
"材料采购"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采购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等时,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等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购入材料按应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三)月末,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凭证),应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借记本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名为“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的现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二)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三)根据合同或协议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偿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别在于哪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别在于哪?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别在于:
一:会计要素的计量。
新的会计体系将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fair value)概念引入中国会计体系,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枣颂谈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新会计准则对计量属性做出了重大调整,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相对国际会计准则来说,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公允价值的使用程度上,新准则在公允价值的使用上相对国际准则强调公允价值作为基准计量基础而言,仍然有一定的保留。所带来的影响:“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就拿非货币(即实物)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金,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表。高价卖家当,是上市公司包装利润最常见的手法。
二:存货。
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原先采用的存货准则中的“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所带来的影响:所谓“后进先出”法,即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参考的是最近购入的原材料存货的价格,而“先进先出”法,则是参考最早购入的原材料存货价格。在原材料价格一路下跌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显然扩大了公司的利润率,而用“先进先出法”,则缩小了公司的利润率,原材料价格上升时则反之。可以说,“先进先出”法更侧重于反映公司长期的经营情况。比如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映象管价格下跌过程中,一旦使用了“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当期利润下降。又如在有色金属涨价的过程中,一些以有色金属为原料的公司,在把“后进先出”法改为“先进先出”,则将增加利润。另外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对于生产周期长樱配的行业,如造船及某些机械制造行业,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这将降低它们的成本,提高毛利率,提高会计利润。
三: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计提是此次修订的重点。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该资产可收回金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国际会计准则中,允许资产减值的转回,但是我国的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是不可以转回的。所带来的影响:这条新规定截断了上市公司调增利润的一大途径。目前,有不少上市公司都在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特别是一些ST公司,往往在前一年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又在第二年以种种理由进行转回,造成盈利假象,而其实公司的主营仍无起色。新准则一实施,转回的准备无法体现为利润,这种手段无疑将失效。
新旧会计准则其实,会计科目名称变了而已,本质没有变。好像你说的“应付职工薪酬”只是把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职工福利)变成二级科目了而已。
不过,现在福利费不能按工资的14%计提了,要直接列支。如果应付福利费还有余额的话就得冲回。
再者,你们只是私人小企业,目前只有上市公司要求采用新会计准则,所以你们延用旧的名称的问题不大,只要知道科目本质——即核算的是什么就行了。
再补充一句,核算时要采用新会计准则,因为你们是小企业,没有凳碰什么减值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所以变化的只有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变了而已,详细可以看一下第9号准则规定。其他可以先不用理会。
新旧会计准则的区别如果你是会计,最好自己看看新准则,详细比较,才会印象深刻,学为己用
论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论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
摘要:本文重点对新旧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归纳总结了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分析了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的意义,对会计准则的变化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会计准则,差异
2006年2月15号,我国财政部发布了新会计准则体系,共颁布了39项会计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财务报表资料,从而使上市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发生较大变化,因此,研究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无论对企业还是对投资者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差异
笔者认为,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旧会计准则中,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与计量属性的比较
在会计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的计量方面,新基本准则出现较大变化。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财政部为此多次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相关问题。由于公允价值有一定的局限性,故在我国的运用比较谨慎。而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于会计资讯的相关性的考虑则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比较谨慎。
(二)、新旧会计准则中,存货成本管理办法的比较:存货管理办法发生变革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
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例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映象管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利润下降。
核算存货加工成本时,旧准则列举了可选用的制造费用分配的方法、联产品加工成本可选用的分配方法,并规定了主副产品加工成本的分配方法,新准则则仅提出“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三)新旧会计准则中投资分类方法的比较:旧准则的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新准则把投资分为:交易性证券投资、持有到期投资、权益性投资三种。其中交易性证券投资类似于原先的短期证券投资。期末按交易所市价计价(视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计人当期损益,而不再采用现行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持有到期投资即原先的长期债券投资,期限、面值、利率均固定,且持有期限较长,主要为债券。此类投资以历史成本计量,但如发生减值,则需计提减值准备。权益性投资即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法、权益法核算基本维持与旧准则相同。
(四)新旧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方法的比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发生变革针对借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准则明确了若干项资产减值迹象,以及可收回金额为协议销售价格减去处置成本后的净额或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针对利用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
(五)新旧会计准则中企业合并报表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1.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的变革: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变革,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
2.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
(六)、新旧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方法的变革。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按新规定,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
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因此,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值得投资者关注。
(七)、新会计准则改进了每股收益的披露: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扩大。在2001年证监会发布的第9号编新《借款费用》准则中扩大了借款费报规则《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新准则规的计算及披露》已不能满足要求。新定,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装置、船舶准则为解决可转债、期权性质的认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资产借人款项所股权证等问题。借鉴IAS33的规定,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人存货价值,要求计算基本EPS和稀释EPS,且而不再直接计人损益,也就是可资本这里的稀释EPS概念不同于证监会化的资产不再限于使用专门借款购9号编报规则中的摊薄EPS,计算方建的固定资产。并且,如果相关资产法更加科学化。同时,在利润表的后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面直接披露EPS数值。的一般借款的,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
(八)新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发生变革:关于金融工具的4项具体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金融企业,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广泛而深刻,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则首当其冲。例如,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和证券公司善用衍生工具这把"双刃剑",因为表内化将对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企业不但要考虑现金流等经济因素,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以避免给报表带来过大的波动。
(九)新会计准则中费用资本化发生变革1.开发费用准予资本化。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将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区别对待,允许开发费用资本化,将大幅增加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利润。新准则将无形资产的开发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本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即费用化;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可进行资本化处理,计入无形资产。
2.新会计准则中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扩大。在新《借款费用》准则中,扩大了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如果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其购建或者生产,应当予以资本化;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可以作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这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并且,如果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也允许资本化。
(十)
新旧会计准则中所得税处理方法发生变革。《所得税》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准则没有按照原《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那样,将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而是直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采用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据此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得出税后利润即净利润。
二、针对新旧会计准则比较的思索:
(一)、首先,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大量引用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一方面,可以使得资产的价值更吻合其实际的市场价值,更好地反映经济事实,提高会计资讯的决策有用性;另一方面,公允价值本身存在着不确定性,第三方很难判断企业所采用的公允价值实质上是否真正“公允”。同时,多种计量属性并存也使得企业计价灵活,选择空间增大,从而必须防止可能进行盈余管理。
(二)、新准则有些定义虽然明确,需要会计人员好好理解和学习。如新无形资产准则把“研究”、“开发”定义得尽可能确切、完整,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界定。但对于本身并不精通科学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要正确地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其难度是显而易见的。故在实践中对同一种情况,不同的会计人员会产生不同的职业判断。
新会计准则与老会计准则的差别新准则与老准则的区别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观念的转变,在新准则出台以前,我们注重的是利润表,而现在的新准则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主,就是说企业的财务状况基本就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出来。以投资型房地产行业为例,原来都是以历史成本来计价,但现在则是要以体现投资性的“公允价值”来计价,公允价值更能反映企业现实的资产规模。这些企业并不是以开发房地产为自己的产品,但近几年,房地产价格虽然一直在上升,可财务报表里却反映不出这种价值上升的趋势,仍然依照历史成本计入,目前的价值和其成本背离的幅度比较大。但是企业是否是“投资型房地产企业”还是要靠管理决策层来界定,即使投资型房地产企业的计价模式也有两种选择:可以以成本法计入,也可以以公允价值法计入。
其次,新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对长期资产的减值计提将不能转回。这将对以电子为代表的新兴生产型行业影响比较大,以咸阳偏转为例,在前期也有比较大的减值计提。另外,医药行业受近期国家调控,相对影响也较大。
所得税也将随之变化,原来的所得税都是在利润表中体现,所得税直接影响利润,新准则则是将所得税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投资准则变化引人注目。老准则分为长期和短期投资,实际操作中,短期投资基本上都是股票投资。但是新准则中将原来的投资专案分拆了,例如将股票投资就归纳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资产的形式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而且对投资准则的核算也有了变化,原来是权益法核算后合并进入母公司的报表,就是以持股比例直接核算出子公司对母公司贡献的收益。
而新报表则是采用成本法核算,母公司的报表不包括对子公司投资所产生的利润,就是说子公司为母公司分多少利润,母公司才能获得多少利润,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对母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有很直接的影响。
此外,对超额亏损子公司的处理,新准则规定也有变化,由股东协议承担亏损部分,这是债务重组方式的变革,对有重组行为发生的上市公司产生了比较好的影响。新会计准则规定:“由于债权人让步,债务人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
“除关联关系公司的财务处理以及减值计提不能转回等专案之外,新会计准则已经和国际会计准则基本接轨,但这些没有接轨的内容也是符合我们国家的实际现状的。”邵芳贤总结。
在新旧会计准则下会计政策方面的差别是什么?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新旧准则主要差异
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变化比较大,主要包括:增加了一些新条款、定义解释有变化、会计估计的要求、前期差错的处理方法、进一步规范了追溯调整或追溯重述限制条款、披露差异。
一、增加了一些新条款
1、增加了准则的范围条款。新准则第二条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纳税影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旧准则没有提及。
2、增加了会计政策一致性条款。新准则第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对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但是,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旧准则没有提及。
二、定义解释有变化
新准则不仅对原有术语的名称进行了修订,还修改、增加了一些定义。具体包括:
1、将会计差错改为“前期差错”,取消了原有的“会计估计”、“会计差错”和“重大会计差错”定义。
2、修改了“会计政策”定义。新准则第三条规定:“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旧准则第三条规定:“会计政策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新准则定义所称的会计政策,其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比较宽泛,实质上包含了会计的基本假设、会计的一般原则、具体原则、会计处理方法、甚至还包含某些非会计假设。
3、增加了“前期差错”、“会计估计变更”、“追溯重述法”的定义: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资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一是,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资讯;二是,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资讯。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新准则不涉及本期发生的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都是针对前期发生的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新准则对“会计估计变更”的定义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此项定义是为解决在实务中,对一项变更是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还是前期差错更正的判断有分歧情况。
在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三种情况下,如何进行处理和披露进行规范。新准则规定将在这些情况下可能会分别采用的“追溯调整法”、“追溯重述法”、“未来适用法”均进行了定义。其中“追溯重述法”是新准则增加的定义,“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专案进行调整的方法”。
三、会计估计的要求
新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旧准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四、前期差错的处理方法
1、新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2、旧准则第十五条规定:“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专案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专案的期初数”。
将新旧准则对比后不难发现,新准则只规范重要的差错,但对于前期重要差错的更正方法是一致的,只是新准则明确称为“追溯重述法”。
五、进一步规范了追溯调整或者追溯重述限制的条款
1、旧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如果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2、当对前期追溯采用会计政策不切实可行时,新准则区分了两种情况提供了解决办法:如果确定差错对列报的某一期或某几期的特定期间比较资讯的影响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重述“追溯重述法”切实可行的最早期间(也可能是发现差错当期)的资产、负债和权益的期初余额;如果在变更当期期初确定所有期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不切实可行时,企业应当自最早的切实可行日调整比较资讯,采用未来适用法运用新的会计政策;如果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的某一期或某几期的特定期间比较资讯的影响不切实可行时,企业应当在“追溯调整法”切实可行的最早期间(也可能是变更当期)的期初,将新的会计政策运用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并对该期每一受影响的权益的组成部分的期初余额进行相应的调整。
3、当以追溯重述法更正前期差错不切实可行时,新准则也区分了两种情况提供了解决办法:如果确定差错对列报的某一期或某几期的特定期间比较资讯的影响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重述“追溯重述法”切实可行的最早期间(也可能是发现差错当期)的资产、负债和权益的期初余额;如果在当期期初确定差错对所有前期的累积影响不切实可行时,企业应当自最早的切实可行日重述比较资讯,采用未来适用法更正差错。
六、披露差异
1、前期差错更正披露。新准则增加了要披露“前期差错的性质”、“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等资讯。
2、会计政策变更披露。新准则增加了需要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等资讯。
最后,新准则第十八条还增加了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中不需要再重复披露的规定。
新旧会计准则问题我有新旧准则会计科目对照表,如果要的话我可以给你。
新旧会计准则的异同变革1:会计基本原则
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变革2:会计要素的计量
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以体现会计资讯的相关性。据悉,财政部为此多次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相关问题。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
变革3:存货管理办法
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例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映象管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利润下降。
变革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针对借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利用大幅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利润调节的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冲回,否则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这些“隐藏利润”将再也没有机会浮出水面。从上市公司实际计提的减值准备来看,一些公司的减值准备甚至超过了当期净利润。这些公司若在2006年报中转回部分减值准备,其利润将大受影响。
变革5:债务重组方法
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按新规定,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因此,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值得投资者关注。
变革6: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
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
变革7:合并报表基本理论
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变革,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
变革8:金融工具准则
关于金融工具的4项具体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金融企业,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则首当其冲。例如,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和证券公司善用衍生工具这把“双刃剑”,因为表内化将对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企业不但要考虑现金流等经济因素,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以避免给报表带来过大的波动。
好像库存商品的的科目变了
可以买本书回来看看
比这网路上问人强多了
关于新旧会计准则衔接用追溯调整和未来适用法等
收入会计准则修订 都有哪些变化 附新旧准则对比
修订之后变化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祥做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能够谨雹衡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4、对于某些特定交肆游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新旧准则的对比如下图: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变化对比有哪些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教材第六章金融资产)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教材第五章投资性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码顷目。企业采用递延方晌模乱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宴档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11.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教材第五章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
13.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4.“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5.“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关于本次新旧会计准则对比和新旧收入准则对比表格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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